东华大学海内外公开招聘院长公告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地处中国上海。学校创建于1951年,时名华东纺织工学院,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196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和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已从建校之初的纺织单科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高校。
为适应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学院院长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由学校聘请院士担任)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相关学院情况请登陆东华大学校园网: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http://env.dhu.edu.cn/
二、职责要求
1.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学院发展战略规划,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着力推进学科建设;
2.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3.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研究,显著提升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学院的学术影响力;
4.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质量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与国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学院的国际化水平。
三、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外应聘者应具有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及相应职位。
3.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国内外知名度,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有较好的学术声誉,对相关学科领域的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
4.具有高校或研究机构工作经历,熟悉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有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
5.具有从事教学、科研或行政组织的管理工作经历,具备担任院长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
6.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7.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其他海内外杰出学者优先考虑。
8. 应聘者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
四、时间材料
招聘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
1. 《东华大学中层干部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 佐证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等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作复印件;
(4)近五年担任的行政职务、主要学术兼职及管理工作情况。
3. 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 个人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计划和要求。
五、遴选聘任
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等程序遴选,择优聘任。
六、聘期待遇
首聘期限为3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商定是否续聘。相关待遇面议。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组织部、人事处、人才办,邮编201620。
2.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6-21-67792212(组织部朱英);86-21-67792260(人事处、人才办 李炜)。
3.E-mail:zzb@dhu.edu.cn;rcb@dhu.edu.cn。
4.应聘者经学校初选后,由学校正式通知本人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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